签订捐赠协议或进行捐赠登记。捐赠双方在友好、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捐赠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不签订协议的,进行捐赠登记。
捐赠者须按照捐赠协议或捐赠登记表约定的方式按时交付捐赠款物。捐赠者须保证所捐赠款物来源正当合法,不存在权利瑕疵。有效的捐赠途径包括:现金、支票、汇款、转账等。
1.银行转账
收款户名:宁波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中山支行
人民币账号:367579556113
2.邮政汇款
收款人:宁波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风华路201号行政楼323室(邮编:315211)
宁波工程学院基金会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 邮编:315211 电话:0574-87616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