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捐赠金额无论大小,本基金会均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2、所有捐赠者的捐赠信息,均备案存档,并定期发布在基金会网站或有关出版物上。
3、基金会视情况以命名、铭记、颁发奖项等各种方式向捐赠者表示鸣谢。
4、对提供捐赠的国内外企事单位、团体和个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定范围内,学校与捐赠者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捐赠者可优先享用学校的教学、科研等优质资源,优先享有开展合作、共建等权利。
5、可根据捐赠者的意愿,商定其它致谢、纪念方式。
宁波工程学院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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