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清廉”甬社建设的实施方案》,唱响“清廉甬社”品牌,我们向全市广大社会组织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持党建统领,把牢思想上的“清廉关”。党的二十大提出了社会组织在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完善分配制度、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等方面的作用和任务,这为我们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和清廉社会组织建设指明了方向。全市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要站稳政治立场,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社会组织在谋划思路、部署工作时,要自觉同党的政治路线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教育引导社会组织党员及其从业人员听党话、跟党走,推动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二、坚持规范建设,把牢行动上的“清廉关”。清廉社会组织建设是规范社会组织自身运作的必然要求。社会组织要坚持规范促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原则,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工作机制。要坚持规则促廉,强化规则意识,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制度、严格规范的财务制度、严谨有效的监督制度、公开透明的信息发布制度,并严格执行规则的行动自觉。要坚持自律促廉,通过自律自治,主动开展自查自纠,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规范社会组织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从业行为,以自我革命精神加强社会组织清廉建设,形成自我约束的内在机制,确保依法依规依章程开展工作。
三、坚持生态营造,把牢作风上的“清廉关”。清廉生态营造是推进社会组织清廉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深入挖掘社会组织领域的清廉文化和优秀代表,并以各类主题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大宣传,树立典型,充分激发社会组织内生“正能量”。坚定社会组织要始终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为己任,坚决做到把社会公众利益摆在首位。努力培育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将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以廉为本,以廉成事。让我们共同携手,始终坚持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积极推动宁波社会组织清廉建设,以“强党建、抓规范、促廉洁”为主线,聚焦规范提升,强化自我监管,加强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和规范化建设,为努力营造社会组织发展风清气正、和谐清朗的良好生态贡献力量。